为落实《交通运输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全力推进轨道交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满足市场、行业发展和会员需求,支撑轨道交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轨道交通相关运营服务、工程建设(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装备制造、维修维护、新产品应用等领域,在技术、管理、安全、节能环保、服务、质量、产品、装备和设施检修维护等方向具备广泛应用需求的标准化项目,均可申报。
优先安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补短板、创新成果转化为协会团体标准;
加快推进与绿色交通、智慧交通建设相关,以及协会业务领域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的团体标准制定;
积极支持国家和行业标准缺失且有市场需求的企业标准转化为协会团体标准;
鼓励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会团体标准。
二、申报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会员。
2.申报单位应联合不少于3家共同使用标准的会员单位(轨道交通业主单位、生产或施工单位、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等)发起,且主要技术提供单位不少于2家会员单位,共同组建标准编制工作组。
3.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应有较成熟研究成果或应用实例做支撑,标准内容应有利于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技术创新,对提升相关核心竞争力和产品、服务质量具有促进作用。
4.申报的标准项目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避免交叉、重复。
5.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止。
三、申报程序
1.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编制团体标准大纲或标准草案,以及需要报送的其他相关材料。
2.报送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综合服务部,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
3.请各申报单位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做好标准申报、起草工作。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22号北九楼
邮 编:310014
联系人:赵 鹏 13588858239
徐 婷 0571-87103288
邮 箱:zrcma2014@sina.com
附件: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申报表
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