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轨道交通创新发展管理措施
2021-08-16


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

2021年8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发展部署、《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促进浙江省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制定本创新发展管理措施。
    一、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战略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坚持自主创新、安全可控的技术路线,按照统筹规划、目标导向的总体要求,以新兴信息技术与城轨交通深度融合为主线,推进城轨信息化,发展智能系统,建设智慧城轨,实现城轨交通由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跨越,坚持服务大局、先行引领,综合集成、一体融合,创新驱动、数字赋能,绿色低碳、提质增效,人民满意、安全普惠,全面推进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统筹综合交通各要素融合发展,全力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争当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先行官,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高水平建设交通强省,打造“重要窗口”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项目
    全省轨道交通体系分为国家及省域干线铁路(国铁客运专线和客货普速铁路)、都市圈城际轨道、多制式城市轨道交通三大类。 
    2.1 国家及省域干线铁路(国铁客运专线和客货普速铁路) 
2022年开通、开工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湖杭高速铁路、金台铁路头门港货运线、杭衢、金甬、杭温二期、宁波庄桥至宁波站增建三四线、沪苏湖、温玉、衢丽一期、金建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甬舟铁路、衢丽铁路一期、通苏嘉甬、温福高铁、温武吉、金华枢纽、宁波西空铁一体综合枢纽、衢丽二期、甬台温高铁二通道等项目。利用既有铁路进行功能提升和转型,开行城际或市域(郊)列车。
    2.2 都市圈城际轨道
2022年开通(配套完善)、开工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温州S2线、台州S1线、金义东义乌至东阳段、杭德市域铁路、宁波至象山市域铁路、宁波至慈溪市域铁路、嘉善至西塘市域铁路、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杭州下沙至长安城际,上海金山至平湖海盐市域铁路、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如通苏湖城际铁路项目等。
    2.3  多制式城市轨道交通
2022年开通(含配套完善)、开工或开展前期工作的有杭州地铁19号线、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后通段、调整段10号线一期、杭州地铁四期规划项目、宁波地铁7号线、8号线一期、2号线二期后通段、温州地铁首轮建设规划项目、绍兴地铁1号线、2号线一期、绍兴地铁二期规划项目、嘉兴有轨电车T1线一期后通段等。配合参与不同速度目标磁悬浮交通工程的可行性研究。
    三、创新方向
    3.1 构建以轨道交通“四网融合”一体化设施网络。 
强化国家战略,对标省内现状,规划构建对外高效联通、对内有机衔接的多层次综合交通网络: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这四张网,打造多向立体、内联外通的大能力快速运输通道,统筹优化干线铁路为主骨干的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实现与国际、国内其他经济板块高效联通;构建快捷高效的城际交通网,依托快速运输通道,以城际铁路等为重点,实现区域内部城际快速直连;建设一体衔接的都市圈通勤交通网,围绕杭州、宁波、温州、金华都市圈,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为骨干,打造都市圈 1 小时通勤圈。结合既有铁路运输能力,借鉴宁波、绍兴等地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开通城际列车。结合各地市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山地旅游轨道和水乡风情轨道的规划及思路研究 。
    3.2 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低碳化转型升级。
助力轨道交通企业结合现实基础条件和发展方向,从供给与需求两端迫切的环节入手,由点及面系统性拉伸拓展。制造企业要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等关键流程工序以及堵点难点,围绕未来工厂、数字车间、智能制造等应用场景,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升级,推动轨道交通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持续引导创新型中小企业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增强企业的专业化研发能力与协作配套能力,塑造“浙江制造”“浙江精品”。运维企业要构建一体化数字化平台,整合共享数据,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运维和智能决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领先企业,要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技术的工程化,稳进提质数字孪生。要加强全行业数字素养和技能提高,以更加适应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所提出的新要求,夯实智慧轨道交通的智力基础。
    3.3  创新提高施工工艺和施工机具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针对性,鼓励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
加大科研投入对沉井法施工的地下市域铁路车站、大江大河大海以甬舟高铁为典型代表的深水特大桥或长大海底隧道、深挖高填路基、软土基础的垂直或水平加固、维护结构的安全经济选型、多联跨钢构连续梁施工、矿山法隧道的全天候无人值守安全监测、类矩形大断面盾构和横通道机械化施工、高强度高性能钢筋混凝土的研制、采用新型轨下基础及各等级减震降噪措施、无缝钢轨焊接新工艺及合金钢道岔的应用和维养、大跨度钢结构施工、上跨下穿相邻建筑物的新结构新技术、通号供电等系统工程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车站机电设备的集成和互联互通、客服安防集成、运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多视角多功能运营控制中心的智慧化融合管理、智能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
    3.4 创新轨道交通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和资源开发。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安排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周边用地,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加大力度盘活铁路和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资源,着力支持铁路枢纽、线路,城市轨道交通段场、出入口、线路沿线周边用地综合开发,打造站城融合综合体。创新节地技术,鼓励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地上物业、地下空间统筹规划,按照市场化、集约化原则实施,沿线商业资源的业态调整、招商引资、开发利用的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政策创新,创造收益专项支持轨道交通发展。
    3.5 创新改革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统筹规划、多元投资、市场运作、政策配套”的意见,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财金〔2022〕119号)文件精神,总结我省杭绍台高铁、杭温高铁、杭海市域铁路、沪平市域铁路以及杭州地铁1号线5号线与香港地铁特许经营合作等项目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的实践经验,完善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对新建铁路实行分类投资建设。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加强组织保障,压实相关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创新推动PPP项目规范运作,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信息质量,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提升公共服务的质效。 
    四、优化机制
优化和建立分产业、分层次、分进程的体制机制,创新实施工作机制的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规范科技创新行为,提高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装备制造科技创新机制的长效性。
    1、立项决策机制:科技领域的创新具有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不确定性强等特点,需要探索建立问题发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从轨道交通行业近期急需和长远需求出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实践,以应用牵引科学创新,吸取后发国家赶超的经验教训,不仅瞄准轨道交通前沿技术,还要统揽我省轨道交通技术发展瓶颈和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趋势、立足本单位本产品迭代升级发展需要,申报具体创新项目或科研课题立项,健全科技决策咨询系统,完善行政决策、科技决策机制,建设高水平科技智库,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决策科学化、制度化。创新项目通过专家可行性认证,协会备案确认并大力支持和扶植。
    2、团队合作机制:采用专家独立、企业自主创新、产业链团队合作和产、学、研、用机构多功能互补配合、省内外资深专家、国家实验室科技平台联合攻关,进一步利用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形成推进科技创新的强大合力、良性互动的协同创新新格局。集中力量,发挥特长,补短板,强弱项。
    3、项目负责机制:推行创新项目主创单位“技术总师”负责制,“技术总师”制定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创新项目的申报、组队、研究、试验、检测、鉴定、验收、应用、推广、宣传全过程总体负责。及时发现创新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措施。完善“技术总师”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主创单位对“技术总师”应给予人财物等必要的支持。对项目进展和“技术总师”定期考核。
    4、市场竞争机制:搞好市场调研,研究项目或课题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坚持企业急需、省内首创、行业领先原则,发挥好市场在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用足用好国家、省政府及各地方政府为建立科技创新市场机制的服务功能和现有创新鼓励政策,加快推进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规范有序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竞争机制。
    5、风险控制机制:分阶段及时分析项目进展中投入产出、同行业既有布局重复研究、成果应用中的潜在经济风险。建立基础前沿技术创新研究的资金投入,加快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和强有力的基金支撑体系,形成持续稳定的投入机制,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建立创新项目实施的风险预警管控机制,立项阶段应编制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实施阶段定期评估包括设计、施工、运营、制造、试验、检测等各个节点风险等级并记录风险评估报告,对于重大风险隐患,必须编制经专家审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管控方案。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理念,切实维护企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6、成果转让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制定本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评价机制,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速科学技术进步,促进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着眼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场景、创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放眼对轨道交通领域的引领、示范和高质量发展。主创单位享有创新成果的利用、分配和转让权力,受益单位争取无偿、低偿或互偿利用。
    7、激励分配机制:着力提升自主创新积极因素和主动能力,进一步完善论功行赏和激励分配机制,探索试行经费包干制、信用承诺制、灵活薪酬制,让那些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在全行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环境,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形成崇尚科学、诚信守则、允许从头再来的学术风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对创新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和重要贡献者,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现金、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对于重大成果特殊贡献者,协会将积极向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和帮助授予相应的荣誉。
    8、人才发展机制:人才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完善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发展机制,有利于建立发现、培养、激励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和企业家等创新主体。赋予领军人才在科研经费使用、技术创新路线等方面更大自主权,最大限度减少对创新活动的干预,让创新人才放开手脚、扩大施展空间。落实推进鼓励创新创造的优惠政策,大力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和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加强现有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培训,提供创新平台和机会,鼓励建功立业,防止技术骨干流失;建立和完备人才储备系统和人才梯队;积极引进人才,组建和巩固学术研究专门机构或院所,专职研究创新。选择真才实学的科技创新人才参与企业领导,加强对创新人才的保护、使用和稳定,最大限度支持和帮助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既要用事业激发人才的创新勇气和毅力,也要重视必要的物质激励,使他们“名利双收”。保证企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借以提供创新体制保障和智力支撑,提高企业决策能力和创新管理水平。,
    五、加强管理
    1、统一协调规划:创新驱动战略作为一项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和系统工程,需要抓好顶层设计和统一协调规划。作为引领轨道交通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只要发展有需要、市场有呼唤、企业有潜力、投入有保证,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大步骤,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协会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强规划协作,以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为导向,跟踪科技发展步伐,瞄准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把握主攻方向重点突破,高瞻远瞩超前规划布局,主动跟进、精心筹划,组织上下游产业链、主产或组装生产线、配套零部件、新产品替代、相邻施工区段和同行业联动等方面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众志成城,从智力、人力、财力和物力给予大力支持。
    2、发挥纽带作用:全省数百家轨道交通企业涉及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装备制造、运营维保、资源开发、投资融资、技术咨询和物料采供等产业,为全省轨道交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协会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协调组织,逐步承担着政府职能转变后分离出来的职能,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对外交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创新发展中将继续全面履行行业协会职能,增强政府与企业间、学术界的沟通联络,增强企业间的互助协作,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各优势企业和发展中企业,聚集各企业优秀技术力量,纾困解难,把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和关心送到企业。
    3、充分利用优势:省委省政府对交通强省非常重视并给予巨大支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颁布了轨道交通建设全过程一系列促进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我省铁路和轨道交通的发展历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无论速度、质量还是科技创新能力都位居全国前列,在技术创新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荣获了多项国家级奖项,拥有多项国家级省部级技术专利,涌现出众多技术精英、国家工匠。这是我省轨道交通行业的宝贵财富。协会将充分发挥和利用这些优势,因势利导,总结经验,聚力培育和创造更多的创新成果。 
    4、合理调配资源:全省轨道交通建设规模不减往年,民营资本投资轨道交通积极性日益增强,合作发展模式愈加巩固,利用现有产业结构、现有优势产业产品中的亮点闪光点,加大对该领域下游产业、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相关企业的招商力度,逐步使产品变为产业,产业变为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拥有大小不等的设计研究院所并配置专职研究人员,以自创、共创、加盟等市场化模式不断涌现,多种形式集聚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科创平台体系初具规模,科技和管理人才队伍不断成长壮大,积累了较丰富的创新经验,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和专业厂家建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得了国家级研究机构的帮助和支持,协会与省外科研机构、协会学会也建立了紧密的横向联系,将进一步充分利用和有效调配这些智力资源、技术资源、成果资源、市场资源,助力我省轨道交通高质量发展。
    5、多方合作交流:在全国轨道交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加强企业内外、省内外、国内外科技合作是技术创新和共同进步的有力武器。从我省轨道交通发展初始阶段到新一轮高速发展的实践无不体现出科技合作的重要性,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可以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技术优势为产业创新增添实力,加速科技进步。一是在战略目标上,从产业升级改造的科技合作,向以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指南、以双方需求为导向的战略合作转变;二是在合作形式上,从注重项目合作,向整体推进“项目一产业一基地”相结合的转变;三是在合作内容上,从“引进来”,“走出去”的初创阶段,向更高能级、顶级产品的战略转变;四是在合作主体上,从以企业和科研机构为主,向市场引导、多元合作参与、共赢多赢转变。我省轨道交通领域科技合作的经验是非常丰富的,协会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论道杭州湾轨道交通高峰论坛”品牌效应、平台效应,召集本领域领军专家传经送宝,同时也积极组织参加省外专业科技创新活动,交流学习;进一步紧密省外和国家级科研院所的联系,及时了解创新科技新进展;进一步支持企业间、上下游产业链、省内外和国内外的科技合作,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提高科技创新的质量。
    6、树立先进典型:先进典型是一面旗帜,让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领创新发展的方向。我省轨道交通领域的先锋模范中前有茅以升等老一代先驱,后有杭甬、杭长等客专铁路“高铁之星”和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战线的“致敬人物”,涌现出一大批兢兢业业奋战在建设第一线的科技专家,已经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术氛围。已经获奖的创新项目正在昭示前沿科学的不断进步,也正在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协会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初表彰了一大批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建功立业的先进单位和功勋个人,极大地鼓舞了全行业见贤思齐、创先争优的士气,塑造了勇于担当、默默奉献的精神风貌。协会将进一步大力倡导平凡中追求卓越、实践中成就非凡的价值取向,大力宣扬和培树先进典型,提炼时代特征,提高精神品质的感召力。
    7、优化精准服务:针对我省轨道交通发展存在的短板,企业尤其是发展中企业、中小微企业技术攻关能力薄弱、营商环境适应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难点痛点较多,具体表现在新产品获得认可难、突破行业垄断难、市场竞争开拓难、领军人才引进难、融资合作互赢难等方面,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优化理念、方法、机制,形成闭环式全程服务、体系化联动服务、滴灌式精准服务,助力企业解难题、开新局。协会制定服务企业、服务会员、服务发展的“三服务”行动方案,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计划、促进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产学研技术创新融合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政策落地见效”为目标,协会组成24个服务小组,发挥各组特色,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会员单位开展服务活动,提升服务层次、延伸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法,帮助协调解决装备制造企业在高质量发展,市场拓展,技术创新,产品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困难,牵线搭桥联络地方政府、业主、设计、施工、供应商等,帮助出谋献策,拓宽思路,努力做到“会员单位的需求,就是协会的努力方向”,切实提高会员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下一步协会将在建立服务数据上突出精准,夯实服务基础;在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上突出精准,拓展服务领域;在提供有效途径上突出精准,提升服务质量;在提高全行业创新创造服务上突出精准,扩大服务效果。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将加大“三服务”力度,发挥更大的智力支持作用。
    8、助力政策支持:国家及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针对轨道交通建设包括“定标准”、“首台套”、“补短板”“投融资”“保安全”和“财税激励”等各环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为促进创新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我省轨道交通企业也从中获得了政策红利。协会将进一步助力政策支持:一是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法规,领悟政策内涵,对标对表送支持;二是规范企业行为,坚持诚实守信价值观,依法合规加强管理;三是用好用足现有政策,落地落实,争取政策红利最大化;四是积极开展多专业、多视角、多系统常态化调研,了解和体验企业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关切;五是组织开展专题研究,畅通咨询渠道,集思广议,向政府部门建言献策,为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