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9-09-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一是加强地铁工程安全监管的需要。杭州已全面进入“后峰会前亚运”建设高峰期,城市轨道交通三期工程已全面启动。地铁工程的大规模建设,对安全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必须要进一步夯实各方主体责任,防范重在安全风险,保障轨道交通工程的顺利推进。

   二是遏制当前生产安全事故频发态势的需要。当前轨道交通工程的事故还是时有发生。这些事故给地铁安全生产再次敲响了警钟,务必要进一步强化管理。

  二、出台文件的主要目的

  (一)强化地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二)进一步强化和明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主体责任,防范地铁工程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地铁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杭州市全市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主要是要求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工期调整管理和工程抽查巡查,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强化合同人员到岗履职和变更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建设周期,对安全隐患开展覆盖排查。

  (二)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责任。主要是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总包统筹管理责任,要求施工单位按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利用智慧化管理模式,建立全员参与的日常化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机制。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合同履约管理,协调和强化对分包单位进场人员和现场作业行为的日常管理。

  (三)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责任。主要是要求建立月度评估制度和人员到岗履职,要求监理单位对现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对照自查,形成日常考核自查记录。

  (四)进一步落实设技单位责任。主要是加强设计安全源头管理和过程跟踪服务。要求设计单位优化施工图设计,针对重大风险点要开展针对性风险分析与设计,从设计的源头管控工程施工风险。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设计文件的施工实施情况、监测情况等进行巡查排查并出具设计意见送建设单位。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力度。主要是强化联动机制的建立,市建委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建立轨道交通工程月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地铁施工工地的执法检查,强化市场现场联动。

 


本文摘自:市建委

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