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发布
2018-05-01


 

 

2018年1月17日,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4年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361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的有关标准,并结合实际施工经验,制定了本规范。
本标准共分29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与缩略语;基本规定;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轨道;路基;车站建筑;高架结构;地下结构;结构防水及结构耐久性;供电;通风与空调;给水与排水;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门禁;自动售检票系统;自动扶梯、电梯和站台门;车辆基地;控制中心;防灾与安全;人防;环境保护等。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并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函告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供修订时参考。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146-2017,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