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为”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浙轨道协会服〔2016〕44号
各会员单位:
协会一届三次理事会提出了“为十三五良好开局、为G20杭州峰会、为轨道交通走出去、为绿色低碳发展作贡献”的“四为”倡议活动,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广大会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促进了G20杭州峰会顺利召开,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为全省补短板、扩投资、调结构、提品质、惠民生作出了应有贡献。为此,经协会会长秘书长会议研究,决定对“四为”活动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称
“浙江省轨道交通‘四为’活动优秀单位”、“浙江省轨道交通‘四为’活动先进个人”。
二、填报材料表格
请各会员单位按附表认真填写内容,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
三、评审
按照“不限名额、自愿申报、协会评定”的程序,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总结表彰将在2017年一届四次理事会上举行。
四、其他
联系人:
刘青青 电话:0571-87103255 13047669600
陈 岑 电话:0571-87103255 13666695065
传真:0571-89988600 邮箱:471169840@qq.com
附件一:浙江省轨道交通“四为”活动优秀单位申报表
附件二:浙江省轨道交通“四为”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