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轨道交通〉会刊的出刊规定》的通知
2016-03-25


关于印发《〈浙江轨道交通刊的出刊规定》的通知

浙轨道协会综〔20165

各部门 

根据201587日召开的会长、秘书长会议要求,协会在2016年一季度出刊《浙江轨道交通》(季刊)会刊创刊号,为了办好《浙江轨道交通》刊,保证办刊水平和质量,现将《〈浙江轨道交通〉刊的出刊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

2016323    

 

 

  

关于《浙江轨道交通》刊的出刊规定

为了办好《浙江轨道交通》会刊,提升办刊水平和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1、贯彻国家轨道交通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交流浙江轨道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装备制造、技术研发、研究成果及运营管理经验。

2、认真执行编辑出版管理条例,严格履行稿件的审查手续,确保刊载文章的学术质量和政治水平。

3、确保《浙江轨道交通》会刊具有特色性、新颖性、可读性、引领性。

4、根据确定的宗旨和期刊性质、任务,制订期刊编辑出版工作计划,执行编辑出版工作的各项标准和规范。

二、出刊流程

流程包括选题、组稿、编辑、审稿、制版、印刷、发行。

1、选题。每期要有选题的计划安排,根据浙江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实际,编制选题计划,栏目初审,报编委会主任审定。

2、组稿。根据已定的选题方向,向会员单位及其他轨道交通企事业单位以及专家征集稿件。

3、编辑。收到稿件后即行登记,由主编初审并确定本期稿件,转责任编辑修改加工。涉及省领导和省发改委领导的文稿、重要言论和主题文章,需经委政策研究室审核,必要时,由委领导审定。

4、审稿。文章质量要求:符合政治标准,符合办刊宗旨,符合栏目要求,符合出版物用字、数字规范,题文相符结构合理,文字流畅。稿件、图片的终审由主编与编委会主任共同负责。

三、稿费、审稿费标准

1、稿费。著名专家、学者稿酬从优(保障优质稿源),副会长、常务理事和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稿酬适当从优(鼓励积极性)。

文章类:著名专家、学者稿酬:每篇500-700元(视字数和栏目定);副会长、常务理事和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稿酬:每篇400-600元(视字数和栏目定);其余作者200-300元(2000字以下酌减)。

信息类:50-100;图片摄影:100-200元。

2、审稿费。主要包括选题和栏目研究审定、文稿初审、终审等工作每期按120元/每版面标准计算。

                               2016年3月16日